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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西卫生健康职业学院2025-2026学年信息公开工作报告

 时间:2026年10月30日

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高等学校信息公开办法》(教育部令第29号)和《教育部关于公布〈高等学校信息公开事项清单〉的通知》(教办函〔2014〕23号)要求,按照《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全面推进高校信息公开做好信息公开年度报告工作的通知》(教办厅函〔2018〕80号)规定,结合本院实际,编制2025-2026学年信息公开工作报告,报告如下。

本报告主要内容包括:工作概述,主动公开信息情况,依申请公开和不予公开信息情况,对信息公开的评议情况,因学院信息公开工作受到举报、复议、诉讼的情况,存在问题和改进措施共六部分组成。报告中所列数据统计期限为2025年9月1日至2026年8月31日。

一、工作概述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历次全会精神,严格落实《高等学校信息公开办法》,统筹推进学院信息公开工作,不断完善制度机制、拓宽公开渠道、强化监督评议,保障师生员工和社会公众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和监督权。

(一)强化党政统筹引领,深化信息公开治理效能

学院党政领导班子坚持把信息公开纳入年度重点工作统筹谋划,推动信息公开与依法治校、民主管理有机融合,层层压紧压实工作责任,持续提升信息公开质效,助力学院管理服务提质升级。

(二)建强多维公开平台,丰富公开形式提升传播实效

学院围绕招生工作、收费管理、人事招聘等重点公开事项,统筹用好网上咨询、信访通道、院长信箱等线上端口和师生座谈、调研走访等线下平台,构建立体化学院信息公开体系,不断提升信息传播覆盖面。持续规范院长信箱运行管理,落实专人负责收文、转办、回复,建立诉求闭环处置机制,及时回应师生急难愁盼问题。

(三)压实保密审查责任,统筹做好公开与安全管理

学院组织相关工作人员学习保密法律法规,牢固树立“公开不是无限制开放”的意识。严格落实保密审查制度,落实信息发布前置审核流程,对拟公开信息逐项研判,区分可公开、依申请公开、不予公开类别。把握公开边界,严防国家秘密、工作秘密、个人隐私等敏感信息对外泄露,守住信息安全底线。

二、主动公开信息情况

(一)学院官网信息公开情况

学院官方网站共发布各类信息660条,其中校园新闻216条、媒体聚焦11条、信息公开专栏287条、专题网站27条、院校动态29条。内容涵盖学院动态、教学科研、校园文化、学生工作、各项决策部署等方面。

(二)重要会议信息公开情况

对于学院重大事项,通过教代会、专题议事会等形式予以公开。对于日常管理事项,则通过党委会议、院长办公会议、年度工作会议、教师节表彰大会、学生工作会议、招生就业工作会议、科研工作会议等形式予以公开。

(三)新媒体信息公开情况

学院紧跟时代步伐,将新媒体作为信息公开的重要途径之一。本学年,学院官方微博发布信息54条、官方微信公众号平台发布信息556条。两大平台互为补充、协同联动,与学院网站共同构建起立体化的信息发布网络,提升了信息公开的时效性、互动性与传播力,为师生知情参与和社会公众监督了解提供了有力支撑。

(四)校内宣传媒介信息公开情况

学院通过OA平台、校园广播、电子屏、公示专栏等方式对各类信息予以公开。

(五)财务管理、人事管理、招投标工作、教育教学、学生管理等信息公开情况

1.财务信息公开情况。财务处严格按照财务信息公开要求规定,以学院网站作为主要公开载体,向全社会公开财务信息、管理制度、预算决算、行政事业性收费等工作。报告期内,在学院官网向全社会发布年度预算公开、年度部门决算公开,公示学费、住宿费等收费情况,主动接受社会、学生及家长的监督。

2.人事信息公开情况。通过学院官网等渠道发布公开招聘信息(含招聘岗位、专业要求、学历学位要求、年龄条件、招聘人数及联系方式);全流程公开招聘考核各环节结果(如报名资格审查通过人员、笔试/面试入围人员、最终聘用人员名单),确保招聘过程透明;规范信息发布程序,避免信息偏差。

公开年度职称申报、各学科评议组评议通过人员名单、学院专业技术职务评委会评审通过人员名单及相关申报材料公示等过程,接受教职工全程监督;公开年度考核办法、考核指标体系及考核结果,确保考核过程公平、结果公正。

3.资产信息公开情况。资产管理部门通过学院官网公开招标采购及成交信息等内容,全面公开资产处置、项目建设等关键领域的招采过程与结果,累计公开210条相关招标信息。作为学院资产管理与招标采购的关键部门,全过程执行“集体决策、流程透明、结果公开”机制,聚焦项目立项、招标公告发布、成交结果公示等关键节点,按规定及时发布工作动态、公开处置结果,防范廉政风险,确保各项工作规范运行。

4.教育教学信息公开情况。教务处在学院信息门户网站、教务网站发布信息公开,主要涉及课程建设、教学团队、教学竞赛、教材选用、专业建设、教学管理等公示公告及规范性实施文件。

招生与就业指导中心严格按照上级教育主管部门要求进行信息公开,确保招考信息公开的主动性、及时性、准确性。根据招生工作各个阶段的特征和进程,动态发布、实时公开招生信息。共发布推送9条相关招生信息,同时通过教育部“阳光高考平台”发布我院招生信息。

报告期内,学院在官网教育教学版块发布本学年教育质量年报,及时向社会公开公布。

5.学生管理服务信息公开情况。学生工作部(人民武装部)主动公开各类奖助学金评审结果、评奖评优结果公示、辅导员工作、学生管理制度、心理健康教育工作、文体活动等各类事项。院团委在团委微信公众号发布信息193条,从不同层面拓展信息公开的范围,发挥了信息公开的作用。

三、依申请公开和不予公开信息情况

未收到要求依申请公开信息的申请,无信息不予公开的情况。

四、对信息公开的评议情况

学院信息公开实行多渠道、多途径发布,有力推动了各项事业高质量发展。师生员工和社会公众对学院的信息公开工作较为关注,能够坚持依法公开、真实公开,总体评价良好。

五、因学院信息公开工作遭到举报、复议、诉讼的情况

未出现因学院信息公开工作遭到举报的情况,未接到上级或其他单位转来的相关意见。

六、存在问题和改进措施

本学年,学院信息公开工作在规范化、制度化建设方面取得一定进展,但对标新时代高校治理要求,仍需在以下方面持续加强:一是进一步深化思想认识,压实信息公开工作责任,全面把握深化信息公开对推动依法治校、提升治理能力的关键作用,切实增强各部门履职尽责的主动意识与协同效能,营造全员参与、合力推进的良好氛围。二是进一步健全信息发布审核与保密审查机制,严把内容质量关、安全关,确保公开信息合法合规、真实准确。三是进一步拓展互动反馈渠道,依托线上平台与线下途径广泛征集意见,完善咨询、回应与督办机制,及时解答师生公众疑问,主动接受社会监督,以沟通促改进,以反馈提质效,不断提升信息公开服务的满意度与公信力。


山西卫生健康职业学院

2026年10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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