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本站原创 时间:2017年05月24日
根据晋中市住房保障和城乡建设局《关于组织省高校新区教职工申请公共租赁住房实物配租的通知》的文件,经初步审核,下列人员符合申请条件(见附表),特此公示,欢迎大家监督。
公示时间:5月24日——5月30日
监督电话:总务处0351-2776966
纪检监察室0351-2776823
山西职工医学院
2017年5月24日
附:山西职工医学院公共租赁住房人员名单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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